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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威廉希尔公司监考人员守则(修订)

发布日期:2025-09-02  来源:美术学院   点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优良学风,整肃考纪、端正考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规定,熟悉监考业务,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认真负责地做好监考工作,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持考场秩序,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守则所指的考试监考,是指本科生参加的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考试监考。

第二章监考要求与注意事项

第四条监考人员须在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关闭手机并存放到指定地点,认真清理考场且做好考前的各项组织、准备工作,将考试课程、考试班级、考试起止时间书写到黑板上。

第五条监考人员在开考前须引导学生将书包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存放处,安排考生隔位就座。要求考生将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或一卡通)放在课桌上,逐一核对考生证件,核实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

第六条监考人员须在考前宣读考场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检查考生是否将违规物品带至座位。

第七条开考后,监考人员须按照实考人数发放试卷,督促考生将姓名、班级、学号等信息写在试卷指定位置,并逐一检查其填写信息是否与考生证件一致。

第八条考试期间,实行站立式监考,监考人员应通过“定位监控,走位巡查”的方式将所有考生纳入监考视野。

第九条监考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持好考场秩序。监考人员不得迟到,监考期间不得看书看报、闲谈、吸烟、使用手机、擅离职守、给学生暗示答案等。一经发现,将按教学责任事故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时,应立即收缴试卷,做好证据收集,考试结束后将当事人姓名、学号、违纪作弊主要情节在《监考记录单》中如实记录并由全体监考人员签名,或写成单独书面材料,连同试卷、其他证据材料等一并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报送开课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并向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报备。严禁监考人员对学生的违纪作弊行为视而不见、隐瞒不报。

第十监考人员对考生提出的试卷印刷不清等不涉及考试内容的问题,应当众解答,其他问题不得做任何解释。考试结束前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做好交卷准备,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交卷时间。

第十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停止作答,立即收缴试卷、答题纸、草稿纸,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场。

第十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考务人员进入考场。

第十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负责组织本单位巡考小组,检查本单位专业课程考试考场的监考情况和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学校领导、督导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组织专门检查组,对考场情况进行巡视,监考人员要服从巡考人员的指挥。

第三章附则

第十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英国威廉希尔公司监考人员守则》同时废止。本守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