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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威廉希尔公司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25-09-02  来源:美术学院   点击:

第一章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规范学校本科课程考核管理,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完善学业考评制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三条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课程考核的形式与内容、试题命题方式与课程成绩构成等必须符合课程教学目标。

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包括理论课程、实践课程、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统称课程)都要进行考试或考查,进行成绩评定。

凡本校在籍的大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课程考核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考核组织与材料归档要按规范进行,依据要求定期开展对考核过程、材料等的监控、反馈与改进。

第二章课程考核工作的组织

学校本科课程考核由学校、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两级组织管理。学校教务处负责课程考核工作的组织安排及课程考核成绩的统一管理。学院负责课程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任课教师为课程考核负责人,落实所授课程的考核工作。

课程考核组织形式为集中考试和分散考试两种。集中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日程在考试前公布。分散考试的课程由开课学院具体安排,并在该门课程完成计划学时后将确定的考试形式、日程、要求等提交教务处备案。考试日程一经公布或备案不得随意更改,如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须由教学单位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平时考核和期中考核(随堂考试)由学院和任课教师根据需要组织安排。期末考试时间依据当年校历安排,一般在教学第17周、18周进行;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考试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教学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各学院开设的选修课程根据教学计划与进程,一般在课程结束后两周之内自行安排考试。

课程考试日程需在考试前通知到参考学生,并依据考试形式或类型安排考场,确保考场设施满足考核内容的需求、考场空间符合学生合理分散的要求。学校或学院在课程考试期间安排人员监考和巡视,保证考场秩序规范、考试纪律严明。

十一公共课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监考教师由各开课学院自行安排。要求每个考场至少有2人监考,原则上一个考场中每45名考生安排2人监考、46-70名考生安排3人监考。对于操作、答辩、作品评价等形式的考核,应以考核组的形式进行,由教学单位制定考核方案。

十二学院应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要申明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强调学术诚信,通过考试纪律、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第三章考核方式与命题

第十三条课程考核分为平时考核、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三种类型。其中平时考核包括出勤、课堂表现、作业、作品、测验、实验报告等;期中考核包括期中考试或期中项目,主要检验学生对课程前半部分的掌握情况;期末考核包括期末考试或期末项目,全面检验学生对整个课程的掌握情况。

十四任课教师可根据学校和学院规定、课程性质、特点和教学要求确定课程的考试或考查方式,并报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备案。考试可以采取笔试(含闭卷、开卷)、口试、实验、机考、才艺表演、作品展示、论文或报告等多种形式。

第十 考试命题

(一)考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查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变相对固化的考核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注重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考题难度和分量适中。

(二)公共必修课(政治理论、大学外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数学类公共课、师范教育类公共课、军事理论、安全教育、劳动教育、美育、大学体育等)由开课学院根据教学大纲组织统一命题,其他课程可由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命题。

(三)除课程有特殊要求外,考试命题和答题原则上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四)课程考试根据需要准备难易程度、题目分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供考试使用,其中必修课程自试题库抽取。

(五)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向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提交试题,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应逐一审核考试命题情况。

第十为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学校实行教考分离管理,具体管理细则如下:

(一)命题与审题分离: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由任课教师负责,试题须经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审核内容包括试题的难易程度、覆盖面、题型等,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监考与阅卷分离:考试监考工作原则上由非任课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担任,确保监考的公正性。阅卷工作由任课教师或专门的阅卷小组负责,阅卷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评分标准,确保评分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三)成绩审核与反馈分离:成绩审核工作由学院负责,可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协同完成。审核内容包括成绩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完整性。成绩反馈工作由任课教师负责,任课教师应向学生详细解释成绩评定的标准和依据,帮助学生理解成绩结果。

第四章 成绩评定与管理

第十课程的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讨论、测验、作业、作品、论文等)、期中考核(包括期中考试或期中项目)、实验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应加强过程性评价,在总成绩中平时成绩占30%,期中成绩占20%,期末成绩占50%。

十八成绩档案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一)学籍管理:作为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依据,包括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等。

(二)毕业审核:作为学生毕业审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学生达到毕业要求。

(三)奖学金评定: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确保奖学金的公平发放。

十九教师应按照评分标准科学、公正地评阅试卷,合理控制试题难易程度和成绩分布。

二十 跨学期完成的课程、缓考、旷考、重修以及考试不及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十一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在下一学期初参加重考。重考成绩及格的,按重考分数记入成绩档案。重考前各学院应提前通知学生时间地点安排,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二十二重考仍不及格的学生,需重修该课程。各开课学院根据教务处发布的重修信息安排重修课程。重修课程一般安排在教学计划对应的学期,重修课程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记入成绩档案。

二十三 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3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将成绩单与试卷答题卡等材料一起装订成册签名后交开课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所有成绩应在考试结束3周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教务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间关闭成绩录入界面,同时在教务系统内向学生公布考试成绩。

二十四 在规定时间内未录入成绩的课程,教师或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厘清责任,学院教学院长签字,报教务处批准后补录。

二十五 原始成绩档案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涂改,除工作需要外不得随意查阅。

二十六 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学院领导、教务人员、班主任及相关评审组织在工作需要时可以查询学生成绩。

二十七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开课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书面申请核查试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应安排查卷;受理查卷申请的时间截止到下一学期开学后第2周。超过期限或非本校课程的考试,不受理查卷申请。

第二十 经核查试卷,确系教师判卷有误应当更正成绩的,须经教师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由任课教师在试卷和原始成绩单上更正并签字;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在第3周内统一汇总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修正录入。

第二十任课教师对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负责,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对试卷答题卡和成绩管理负责。严格遏制学生“跑分要分”现象;遏制教师改分、加分、卖分,防止饭桌分、礼物分、招呼分、关系分等作弊不诚信行为的出现,采取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并以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线上考试及要求

十条原则上,线上考试仅适用于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组织线下考试的课程。开课学院在组织线上考试前需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十一按照线上考试与线下考试标准一致的原则,线上考试考场设施与空间要求应与线下考试相同,需要安排人员进行监考与巡视。每个考场至少有2人监考,监考的考生数可参照线下考试监考标准上浮10%。线上考核材料归档要求与线下一致(考试用卷存档形式视具体情况另作要求)。

三十二进行线上考试时,要求学生采用“双机位”模式进行,主机位可采用笔记本电脑(或带有摄像头的台式电脑等)用于接收试卷及正面监考,辅机位采用手机等联网摄像设备用于侧后方监考。摄像头拍摄画面需覆盖考生全身、双手,始终可见主机位设备屏幕、考生周围环境以及考生考试全过程。

三十三闭卷考试禁止查阅任何资料,禁止使用悬浮窗及答题设备内置翻译软件和更换设备等作弊行为。发现监控视频黑屏、声音未开、中途无故切出、重复登录等异常情况,终止考试。

三十四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保障线上考试环境、软件或硬件条件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

第六章考核材料管理

第三十课程考核材料须存档保留,由开课学院负责,确定专用场所、指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课程考核材料的整理、归类、目录修订及接收与调阅等工作。存档时间不得少于六年,电子版归档材料须做好备份,超期材料可由专人统一销毁。

第三十试卷考试归档材料包括:监考记录单、考场座次表、《XXX》课程评价标准、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课程考核试卷审批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本科课程学习过程性评价成绩登记表、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单、试卷分析表、A、B 两套空白试题、空白答题纸、考生答题纸和其他相关说明。

第三十其他形式的考试归档材料包括:考核方案、考核总结、成绩评定标准、考核题目及过程性评价成绩登记表、成绩单、考核内容(装订成册的学生论文、报告、作品等)或考核过程记录(录像、视频、现场记录等)、考核教师或考核组的评价材料和其他相关说明。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各学院应定期对课程考核材料进行抽查、质量评价、专项检查等,提升考核材料规范性水平。

三十九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